为进一步匹配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发展变化,提升协会管理水平,理顺内部管理职能,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2021年7月22日起,海南省蓝丝带海洋环境保护协会秘书处、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秘书处人员调整如下:
一、聘任职务
韩玉同志为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秘书长,刘江燕同志不再兼任协会秘书长职务。
二、秘书长工作职责
1.协助理事长(或常务副会长)组织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协会战略发展和整体规划;
2.主持协会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3.协调各机构、办事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4.组织制定并落实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运营方案;
5.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审批、协会重点项目工作指导;
6.负责各办事处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等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7.负责协会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完善的协会各项管理制度体系;
9.负责协会重大活动和项目的组织实施;
10.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上述变更事项,由海南省蓝丝带海洋环境保护协会理事会、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省蓝丝带海洋环境保护协会
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