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六年之久的文昌海域渔船电鱼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2月11日,一条《美丽的七洲列岛,电鱼船如此猖獗,执法部门何在?》的新闻链接出现在了微信朋友圈,迅速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转发。该链接也很快引起了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发稿人核实信息并通过媒体力量曝光。

经过多方查询,我们终于与发稿人取得了联系。发稿人是一位环保志愿者,时常关注海洋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2月8日当天,他与朋友出海在距离七洲岛2海里处碰到了这艘长约20米左右的木质电渔船。

出于本能反应他迅速拿起手机拍摄视频取证,通过拉近焦距发现 “琼澄渔22189”字样出现在了视频中,这是一艘编号为22189号海南澄迈籍渔船,船后拖着长长的大电缆。

志愿者迅速靠近渔船欲了解更多情况,只见视频中出现了工作人员过来招手不让拍视频,同时用身体遮挡渔船编号。于是当天志愿者就通过政府服务专线12345举报该违法事件,但两天过去了他并未得到任何反馈信息。

另外,通过与他以及一些环保志愿者的沟通中我们发现,七洲岛周边电渔船事件已经存在有六年之久,而且除了本地的渔船外,外省市的长达50-60米的大型铁质电渔船也时长出没。

有时甚至是两条大电渔船同时出现,电网的两头分别连着两条船的一端,电网对所到之处的整个生态坏境及渔业资源的破坏是灭绝性的。尽管多次举报过这种现象,但效果很差,情况并没有改善,电渔船数量越来越多,电鱼情况越来越严重。违法捕捞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渔民的正常捕鱼,同时也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与志愿者核实了相关情况后,下午我们分别联系了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和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据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反馈,他们今天有看到网上的报道,此船确实是在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申报的拖网渔船,对于该船的电鱼行为工作人员不能确认,且现在是属地管理,该事件发生在文昌海域,关于对该渔船的处理应该由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于是我们又联系了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但该局渔政管理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并未收到该举报,也并未看到网上的报道。截止到发稿前,志愿者和协会依然没有在相关部门获得任何反馈消息。一个持续六年之久的违法捕捞现象,为何六年都得不到有效控制,为何违法捕捞事件越来越多,违法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一现象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电鱼?你已触犯法律!

非法电鱼危害巨大,为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保护海洋,我们需要你

春节即将来临,大批游客前往海南旅游,海鲜市场需求量大,违法电渔者蠢蠢欲动,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呼吁:

1、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处对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式的违法捕捞情况加强管理与执法,增派周边海域的巡逻与执法人员。

2、针对出现违法捕捞的重点海域,增设执法点,持续蹲点守护。

3、公众关心和关注违法捕捞事件,及时拍照举证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海蓝天。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该违法事件的处理,请大家继续共同关注!

保护海洋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欢迎加入我们的志愿者队伍 , 益起守护那片海!